来源: 新华网 2021-08-11 14:54:46
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(记者刘诗平)记者10日从水利部了解到,水利部近日启动了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,力争用1年半的时间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及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划定,督促各省份明确地下水禁采区、限采区。
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,目的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、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,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,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。
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划定以2020年作为现状水平年,将平原区地下水含水层组、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山丘区纳入划定范围,在广泛收集分析地下水水位、地下水开发利用量、地下水开采引发的生态与地质环境问题等基础上,研究划定地下水超采区、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。
据介绍,这次地下水超采区划定,拟根据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系数、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、地下水开采引发问题程度,将超采区划分为一般超采区、严重超采区;根据超采区面积大小,将超采区划分为特大型地下水超采区、大型地下水超采区、中型地下水超采区、小型地下水超采区;根据地下水超采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名称和超采区分级、分类、序号,对各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命名。
第三届“广东十大美丽乡村”系列活动启动
新华全媒+|我国建立健全以“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”为核心的水价机制
我国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 助力提升商标品牌价值
江苏省农业农村部门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面启动
国际大米跌跌不休 我国进口快速增加
“中科发早粳1号”培育成功,我国双季早粳稻实现“零的突破”
河南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
生态保护显成效 | 最新数据显示 我国滇金丝猴种群数量增至3845只